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

渝建价发[20104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关于转发《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现将《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价[2010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重 庆 市 物 价 局 文 件

渝价[201069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工程造价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渝价[200649号)执行以来,对规范行业的收费行为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但从收费实践来看,渝价[200649号的有关规定已不能适应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的需要,为此,我们会同建委等部门做了专题调研,并对部分地方进行了修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收费按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方式计费(见附表12)。

(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主要服务工作内容。

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工作。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

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对违反规定者,价格主管部门定依法查处。

四、加强动态管理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动态跟踪管理,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应配合市价格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的收费监管,每年将各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单位的收支情况汇总报我局,作为下次调整收费标准的重要参考。

五、本通知自20101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凡以前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规定通知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谁。在此前未完成的咨询服务收费仍按原合同所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重庆市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附表1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基数

标准(万元)

100

100-500

500-1000

1000-5000

5000-1亿内

1亿以上

1

概算编制(审核)

建筑、市政、园林

概算工程造价(%

0.20

0.17

0.15

0.12

0.09

0.08

安装、装饰、维修

0.40

0.35

0.30

0.25

0.15

0.12

2

预算、最高限价

建筑、市政、园林

编制(审核)工程造价(%

0.40

0.35

0.30

0.25

0.15

0.12

(标底)编制(审核)

安装、装饰、维修

0.75

0.65

0.55

0.40

0.30

0.20

3

工程结算编制(审核)

基本收费

建筑、市政、园林

送审工程造价(%

0.50

0.40

0.35

0.30

0.20

0.15

安装、装饰、维修

0.80

0.70

0.60

0.45

0.35

0.25

审减收益费

审减额(%

5.00

4.50

4.00

3.50

3.00

2.50

4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鉴定工程造价(%

2.00

1.80

1.50

1.20

1.00

0.80

5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送审工程造价(%

1.80

1.50

1.30

1.10

1.00

0.80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


附表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清单计价方式)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基数

标准(万元)

100

100-500

500-1000

1000-5000

5000-1亿内

1亿以上

1

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

建筑、市政、园林

清单量工程造价(%

0.30

0.25

0.20

0.18

0.15

0.12

安装、装饰、维修

0.50

0.45

0.40

0.35

0.30

0.25

2

工程量清单组价编制(审核)

建筑、市政、园林

清单量工程造价(%

0.20

0.18

0.15

0.12

0.10

0.08

安装、装饰、维修

0.32

0.28

0.24

0.20

0.16

0.12

3

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

建筑、市政、园林

清单量工程造价(%

0.45

0.40

0.35

0.30

0.25

0.20

安装、装饰、维修

0.80

0.70

0.60

0.50

0.40

0.35

4

工程量清单结算编制(审核)

基本收费

建筑、市政、园林

送审工程造价(%

0.40

0.35

0.30

0.25

0.20

0.15

安装、装饰、维修

0.70

0.60

0.50

0.40

0.30

0.25

审减收益费

审减额(%

4.00

3.50

3.00

2.50

2.00

1.50

5

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鉴定工程造价(%

1.80

1.60

1.30

1.10

0.90

0.60

6

工程量清单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送审工程造价(%

1.50

1.30

1.10

1.00

0.80

0.60

附表12说明:

  1. 1、 收费按照累进制计取。例如:某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建筑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编制施工图预算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0.40%0.40万元,(500100)万元×0.35%1.40万元,(1000500)万元×0.30%1.50万元,(30001000)万元×0.25%5.00万元,合计收费=0.401.401.505.008.30万元。

  1. 2、 表中的“计算基数”是指委托方委托的单位工程造价。
  2. 3、 表中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费。
  3. 4、 工程结算审核审减效益费的审减额,为送审项目的审减额,该审减额不抵销审增金额。
  4. 5、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按渝价[2000352号(附件)执行。
  5. 6、 公路、铁路、水电等土木工程按表中收费标准的70%计收。
  6. 7、 表中的“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是指由司法机关委托办理的工程造价纠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