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文件
关于调整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建交发〔2017〕6号
各相关单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月29日发布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建设施工和设备招投标及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京发改[2017]378号),根据该函的相关要求,交易中心自4月1日起对进场交易的项目按照新标准计费收取交易服务费,具体计费方式与标准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和设备招投标及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京发改[2017]378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2017车3月31日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和设备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及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服务费政府指导价
中标价(万元) | 政府指导价(万元) |
100以下(含) | 0.04 |
100-300(含) | 0.2 |
300-500(含) | 0.4 |
500-800(含) | 0.7 |
800-1000(含) | 1 |
1000-2000(含) | 1.5 |
2000-3000(含) | 2.5 |
3000-4000(含) | 3.5 |
4000-5000(含) | 4.5 |
5000-7500(含) | 6 |
75000-10000(含) | 8 |
10000-50000(含) | 10 |
50000以上 | 12 |
注:1.需要进行隔夜评标的项目,交易服务费可在指导价的基础上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 2.上述交易服务费的60%向招标单位收取,40%向中标单位收取。 |